研究族群 (Study population)
研究族群 (Study population)
研究者必須界定目標族群 (target population) 的人口學特徵,以實際回答研究問題。建立地理與時間的條件可確保樣本具代表性,並確保研究具可行性。優化可行性也可能涉及確保能可靠地辨識研究族群,以及確保足夠的樣本數 (sample size)。較大的樣本數可產生更精確的結果,但必須與資料蒐集與分析所伴隨的成本相權衡。樣本數應足以傳達可重現的結果,並具有足夠的檢定力 (power)。
以皮膚外科醫師評估一種新型局部療法治療光化性角化症 (actinic keratoses) 療效的情境為例,納入條件 (inclusion criteria) 可能涉及皮膚疾病狀態,例如具有光化性角化症病史的病人;或可能涉及更廣泛的人口學狀態,例如年齡 18 歲以上的病人、肥胖病人,或有使用日曬機 (tanning bed) 病史的病人。決定納入條件是一種權衡的藝術;條件必須夠廣,足以納入足夠的受試者以賦予研究充分的檢定力,同時又須聚焦以回答特定的研究問題。在為系統性回顧蒐集文獻時,特定搜尋詞的選擇與發表日期的納入時間範圍,可作為待分析摘要 (abstracts) 的納入條件。
排除條件 (Exclusion criteria) 可釐清研究計畫的範疇。排除條件可代表病人特徵(排除有黑色素瘤病史者)、疾病特徵(排除表淺型基底細胞癌 (superficial type basal cell carcinomas)),或研究特定條件(系統性回顧中排除以非英語撰寫的文章)。
在某些情況下,嚴格的納入與排除條件可能篩選出無法反映一般族群的理想病人。因此,研究結果可能不具普遍適用性 (generalizability)。例如,針對鱗狀細胞癌 (SCC) 標靶藥物療法的試驗,可能排除具有共病 (comorbidities)、免疫抑制 (immunosuppression) 或癌症的病人。雖然這有助於研究結果並降低退出率 (drop out),但一般罹患 SCC 的病人會有上述一種或多種狀況,因此資料可能無法普遍適用於一般皮膚癌族群。
納入與排除條件同時適用於介入組與對照組。對照組 (Control groups) 在觀察性與介入性研究中皆很重要,因為其存在能進行臨床比較。若不將新的縫合技術 (suturing technique) 與標準治療 (standard of care) 相比較,便無法證明其優越性。將對照組與介入組進行配對 (matching) 可減輕干擾 (confounding)。例如,對照組與介入組之間在年齡、性別分布、社經地位 (socioeconomic status) 或基線健康狀態上無顯著差異,可確保其他疾病過程或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 (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 並非導致所觀察到差異的主因。
可用於辨識皮膚外科臨床研究之研究族群的資料庫 (databases) 與病人登錄系統 (patient registries) 中所提供的電子資料來源,列於 Tables 11-3 及 11-4。12

表 11-3:對皮膚外科醫師具實用價值的資料庫 (Databases with Utility for Dermatologic Surgeons)。

表 11-4:資料庫與登錄系統的精選網站 (Selected Websites for Databases and Regist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