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目錄 | 📖 英文原文 | 📝 完整翻譯 | ⭐ 精華筆記(本篇)

逐步操作指南 (Step-by-Step Guide)

  • 治療前衛教與知情同意:每項治療前都應進行病人衛教與知情同意。良好結果取決於足夠的醫療反應與滿意的病人;病人滿意度不僅取決於技術成功,更常取決於其期望值。治療前醫病雙方期望應一致。
  • 風險告知:須讓病人理解每項治療皆有風險、無法保證每次都有絕佳結果,醫學並非精確科學、不保證滿意。給予病人提問與完整回答的時間,待確認病人理解與期望後再進行。對不合理、過度要求或無法理解治療規劃與結果的病人,較難建立適當醫病關係,這類病人也最易抱怨。
  • 紅斑 (erythema) 與微血管擴張 (telangiectasias) 治療前準備:拍攝光線適當且一致的標準化照片;治療前簽署並註明日期的同意書。潛在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紫斑 (purpura)、水腫 (edema)、起水泡 (blistering)、色素變化 (pigmentary changes) 與疤痕 (scarring)。須說明可能需多次治療及維持性治療。並衛教正確防曬措施,尤其是 rosacea 與光老化 (actinic damage) 造成的紅斑。
  • 麻醉:臉、頸、胸部治療可選擇是否使用局部麻醉。血管雷射與 IPL 一般耐受性佳,不一定需局部麻醉;部分病人覺得 PDL 治療大範圍臉部夠痛而要求局部麻醉。若使用局部麻醉,不可含 phenylephrine,因其會使目標血管收縮 (vasoconstriction)。必要時可用冷風吹送裝置或冰涼滾輪 (chilled rollers),無需局部麻醉即可舒適治療。
  • 皮膚清潔:雷射治療前皮膚須清除化妝品、乳液、乳霜等外用產品;可用肥皂與水清潔後再以酒精棉片擦拭。
  • 眼睛防護(關鍵):病人、協助人員與施術者皆須適當護目。雷射護目鏡光學密度 (optical density, OD) 至少 4。治療臉部時最好用金屬護目鏡或拋棄式雷射/IPL 級眼用黏貼墊。眼眶緣 (orbital rim) 內治療須用眼內護盾 (intraocular eye shields)眼眶緣內不可使用深穿透的 Nd:YAG 波長
  • 安全與術後:門外應有可見的雷射警示標誌。開始前確認腳踏板正確、重新檢查雷射設定與冷卻;多波長雷射須重新確認所選波長與護目鏡是否合適。治療後部分醫師塗 triamcinolone 0.1% cream,並用 GentleWaves 行 LED 四十秒治療以可能降低發炎反應。囑病人若有非預期腫脹或瘀青應來電。若術後明顯腫脹,可用外用類固醇、抗組織胺 (antihistamines)、口服 prednisone 與利尿劑 (diuretics) 等輔助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