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試驗受試者訓練 (Human subjects training)
- 臨床研究者有義務保護受試者的隱私與安全。
- 美國 1996 年通過的《健康保險可攜性與責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HIPAA) 為全國健康資訊提供隱私保護,規範健康紀錄的使用界線;所有涉及人體受試者的研究都須經 IRB 審查。
- 病人加入研究時,必須被告知:研究目的、風險與效益、參與的替代方案,以及保密權與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
- 每位受試者都須以簽署知情同意書 (informed consent) 表達自願參與的同意。
- 人體受試者研究法規的訓練,可透過 Collaborative Institutional Training Initiative (CITI) 線上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