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性研究 (Interventional studies)
介入性研究 (Interventional studies)
臨床試驗 (Clinical trials)。在隨機對照試驗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中,研究設計屬於實驗性質;研究者有一個假說,且參與者被隨機分派接受介入措施 (intervention) 或安慰劑對照 (placebo control)(只要符合倫理可行性)。盲性 (Blinding) 指的是參與者是否被遮蔽其所被分派的組別。雙盲研究 (double-blind study) 指的是參與者與研究者雙方皆被遮蔽組別分派的研究。
所測量的結果與安全性取決於試驗的分期 (phase)。第一期試驗 (Phase I trials) 屬於早期、通常為非盲性 (unblended),且可能包含或不包含對照組。這些試驗單純是測試介入措施的耐受性 (tolerability) 與安全性,以判定該介入措施是否適合進一步研究。一個與皮膚外科相關的第一期試驗範例,是針對 vismodegib(一種作用於 Hedgehog 訊息傳遞路徑中 smoothened (SMO) 的小分子抑制劑)治療晚期基底細胞癌 (advanced basal cell carcinoma) 的研究。8 這些研究可能探討藥物的藥物動力學 (pharmacokinetics),並可為第二期試驗 (phase II trial) 期間的劑量提供指引。第二期研究 (phase II study) 為小型對照研究,同時測量介入措施的效果與安全性。皮膚外科第二期臨床試驗的一個範例,包含 601 名經切片證實為表淺型基底細胞癌 (superficial BCC) 的病人,隨機分派接受 MAL-PDT、5-fluorouracil 或 imiquimod 治療。9 第三期研究 (phase III study) 與第二期研究相似,僅規模較大。若介入措施通過第三期試驗,便有可能取得 FDA 核准。例如,曾以一項第三期、雙盲、隨機對照試驗來檢驗口服 nicotinamide(維生素 B3 的醯胺形式)在 12 個月期間對新發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nonmelanoma skin cancers) 發生率的影響。10 第四期試驗 (Phase IV trials) 則在介入措施上市後使用,用以監測不良反應並界定該介入措施的其他應用。
上述所有研究範例皆遵循臨床試驗報告統一標準 (Consolidation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 CONSORT) 指引 (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此團隊提供一份 25 點的查核清單供報告臨床試驗結果時遵循,並提供一份流程圖作為如何報告收案的範例。該查核清單涵蓋從研究目標、研究設計到統計分析的所有步驟。
此外,在投稿之前,凡在美國境內設有一個以上試驗地點,或測試於美國或其領土製造之藥物或裝置的臨床試驗,必須在 ClinicalTrials.Gov 登錄 (http://www.clinicaltrials.gov)。國際性試驗可在 Current Controlled Trials 網站 (http://www.controlled-trials.com) 登錄,該網站受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認可。針對皮膚特定治療試驗的資源為 Cochrane Skin Group Ongoing Trials Register (http://www.nottingham.ac.uk/ongoingskintrials/),旨在向社群提供皮膚特定治療試驗的資訊。
類實驗設計 (Quasi-experimental designs)。除臨床試驗外,隨機對照試驗介入性研究設計的各種變化形式可提高研究的可行性與效率。例如,配對隨機化設計 (matched pair randomization design) 可使具有基線干擾變項 (baseline confounding variables) 的受試者得以平衡,同時讓配對中的一名成員接受介入措施。交叉設計 (Crossover designs) 則在研究過程中互換安慰劑組與介入組,以校正干擾變項,前提是假設介入措施不具持久效應。
次級資料分析:統合分析、系統性回顧 (Secondary data analysis: meta-analysis, systematic reviews) 在臨床研究中,系統性回顧 (systematic reviews) 與統合分析 (meta-analyses) 代表最高層級的臨床證據,因為它們由隨機對照試驗 (RCTs) 的彙整所組成。皮膚外科領域中最佳治療實務的主張,往往以系統性回顧與統合分析的結果為依據。同時分析眾多 RCTs 有助於為皮膚外科的問題建立共識性的答案。例如,針對鱗狀細胞皮膚癌 (squamous cell skin cancer) 治療的系統性回顧,可能納入檢視諸如治癒率 (cure rates)、復發 (recurrence)、美觀與功能性結果,或成本效益 (cost effectiveness) 等終點的 RCTs,以闡明最佳治療。系統性回顧的結果以精簡且客觀的評估方式呈現,使臨床醫師得以辨識任何潛在的偏誤 (biases)。
統計檢定可用於減輕所回顧研究之間的異質性 (heterogeneity),並評估所納入小型研究的潛在偏誤。所納入研究的方法學品質可使用流行病學觀察性研究報告之強化 (Strengthening of Reporting of Observational studies in Epidemiology, STROBE) 查核清單來評估。11